
目前肉价偏高,市民都渴望吃上廉价的放心肉。本报记者 田飞 报
惠州市出台的针对外地猪肉进入惠州市场的“72号文”,受到肉品经营户的质疑,日前商务部生猪屠宰办经过调查认为,这种针对外地肉品进入本地市场出台文件的做法,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是不一致的,责令惠州市有关部门尽快给予整改。
「商务部调研员」“72号文”与现行法规不一致
据了解,本月16日,央视新闻30分栏目以《惠州:一纸文件卖肉受限》曝光惠州冷鲜肉进入惠州受到限制,商务部7月10日到惠州调查生猪市场状况一事,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惠州市于2005年3月21日出台了惠市经贸「2005」72号文———《关天加强外地鲜、冻猪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72号文”)。72号文对外地猪肉进入惠州进行了种种限制,其中第一条(六)规定,要求肉品经营者在市区设立的专场训或超市专柜,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肉品储藏保鲜场所;必须在超市(商场)设立专柜或自设符合冷链保鲜条件的专卖店分割后进行销售。惠州本地两家屠宰厂的猪肉在农贸市场销售则不需要冷链销售。
对此,商务部生猪屠宰办调研员刑文凯说:“我们认为广东省惠州市这种针对外地肉品进入本地市场出台文件的做法,与现行的商务部出台的157号文《关于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是不一致的,我们认为是十分不妥的,我们将责令惠州市有关部门尽快给予整改。”
「市政府」出台该文为食品安全负全责
针对商务部调研员提出的要求,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书面答复中表示,国家在逐步规范肉品流通,市场要放开,又要求地方政府对当地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出台加强管理外地肉的“72号文”,是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惠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给上级检查工作组做了这样的解释。据了解,惠州市区目前共有两家定点屠宰厂,日屠宰能力不到600头,而整个市场的需求量却达到1100头。
根据惠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自2005年11月1日起,市政府已将市区的生猪屠宰及其产品流通管理职能移交给惠城区政府,区政府设立惠城区生猪屠宰管理联合执法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
「肉品经营户」外地冷鲜肉须配备冷柜
肉品经销户林老板已经卖了两年的肉,可“72号文”出台后,销量就从原来一天10吨,掉到不足半吨,令他十分烦恼。目前惠州市区两家屠宰厂的猪肉批发价,每公斤一般在13元左右,而外地冷鲜肉则是每公斤12元左右,但由于受到“72号文”的制约,从去年年底,他们则不再经营外地的冷鲜肉,因此外地冷鲜肉的市场日益萎缩。
一大早市级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肉,刚拉到农贸市场门口,就被区级动检执法人员查收一空,这样的事情从去年底开始,几乎天天都会在惠上演。林老板说:“我现在是左手刚拿合格章,右手就接处罚单。”
经销户们告诉记者,他们经营的是双汇在广东清远工厂所生产的生鲜肉,执法人员根据惠州市出台的“72号文”,要求他们必须配备冷柜等设备,否则不得进入农贸市场销售,可他们想不通的是,这个规定为什么单单针对他们。
惠州市场肉摊个体户向记者表示,我们卖肉是从惠州市肉联厂拉过来,卖本地的肉不需要冷柜,而外地肉品经销户即使用了冷柜,也不能正常经营。
「现状」放心肉数量少价格偏高
惠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惠州市区每天消耗生猪1100头,但是我们经过检疫的就是600头,现在我们惠州市民吃的放心肉只能有50%.”市场肉摊个体户一定要卖定点屠宰厂猪肉,因为没有人竞争,它的价钱就不会掉下来。
市民刘先生说:“东莞、深圳没有我们这么贵,就是这里最贵了。”
据商务部和广东有关部门今年的市场监测显示,虽然离广州和深圳分别只有100多公里,可惠州市平均每公斤同一级别猪肉的批发价,都要比这两个地方高出1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