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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炫富广告过滥市民“靠边站”
http://city.hz0752.com 2007-11-28 9:01:48 赢周刊

  □ 本报记者凌保康

  住宅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始终牵系着人们敏感的神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在部分人的购买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阶段,不少新推出的楼盘也不失时机地打出了“奢华牌”。由于大张旗鼓的宣扬着奢华、尊贵等贵族文化而被人们称之为“炫富广告”。“钜献”、“公馆”、“首领”、“名流”等口号也不断映入惠州人的眼帘。这种显示高档次、高品位以及追求奢华生活的口号迎合了某些市民的胃口,却也引来了不少争议。

  惠州楼盘炫富广告膨胀起来

  近年来,随着全国地产热再度掀起,惠州的地产市场也一改先前低迷的面貌,在本地居民需求以及外地投资者的刺激下,显示出了勃勃生机。随着本地发展商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外来的知名开发企业登陆惠州,一些高定位高档次的楼盘也相继推出。为了更好地推介楼盘,地产商随之也打出了一些极具吸引力的广告。纵观惠州的楼盘,炫富广告已然兴起,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某些大型楼盘为了显示出尊贵的身份,或穿上洋“马甲”,或傍古代雅居,或打出“奢华”、“皇家”、“至尊”等华丽的“旗号”亮相街头。

  平民百姓靠边站?

  “都是一些有钱人才买得起的,像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根本就不可能。”市民郑先生对记者说,按照自己正常的收入,买一套一般的房子已经很不容易,哪敢奢望追求那些“皇家”和“至尊”之类的豪宅。有业内人士称,房产“炫富”广告或许真能吸引那些收入颇丰的高薪阶层,但对于那些一家几口寄居在几十平方米地方的人,甚至是居无定所的家庭,此类广告深深扎痛了他们的心。在惠州一大型企业上班的邱先生对这些所谓的“奢华”很反感:“照他们这么说,能住进去的都是富贵的人,不能进去住的都是穷人,这跟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租界竖立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有什么区别!”

  对此,有专家指出,“炫富”广告会加剧弱势群体的不公正感,让他们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这表明了社会中一股非常不健康的消费倾向———张扬、炫耀与奢侈,有百害而无一利,对社会的消极影响不容低估。

  炫富广告对楼价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据了解,惠州近几年推出的楼盘中,大部分对外宣传都是以“豪华”或者“时尚”为口径,很少走“平民路线”。近年来,惠州刮起了一股“豪华风”,在高档次、高品质等“尊贵”的口号下,房价也自然水涨船高。业内有人就次表示:“越来越丰富的炫富手段,也使得房子有了越来越多的涨价理由。”大肆炫富的项目往往会成为一个区域房价的标尺,周围其它的项目在确定价格的时候往往会“见贤思齐”般地向其靠拢,从而使整个地区的房价都涨了上来。

  楼盘真正的品质首先是诚信,其次才是档次。但现实却未必如此,很多楼盘通过广告,把没有档次的包装档次,把有点档次的吹嘘放大。总之,炫富广告把房价拉高为原则,把买房人忽悠进售楼处掏钱为目的,正如某业内人士所言,这些广告很大程度上不仅是房价高涨的制造者,而且是维持者和推动者。也就是说,房地产炫富广告不仅加大了社会分化,而且还是楼市“麻烦”的第一制造者。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购房人对楼盘的第一印象来自于广告,售楼处光顾者绝大多数循着广告而来。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广告固然起到了一定的导向作用,但是那些无限拔高楼盘的真实价值的炫富广告却干扰了买房人对楼盘的理性判断。

  部分炫富广告难以遵循“言之有物”的原则

  记者发现,在惠州形形色色的地产广告中,有的是就楼盘的真正亮点来宣传,而部分楼盘却是纯粹为了提升品位而“显贵”。针对五花八门的炫富广告,有专家表示:“房产的广告是要与产品的特点和优势相结合的,而一个成功的房产广告正是能够把产品的优点和特质完美的呈现给公众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身就是一种炫耀,但是人家炫的言之有物让人信服。比如有的楼盘强调水景,有的突出绿化面积等等,都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东西。而时下相当一部分炫富广告却没有遵循言之有物这一基本原则,只会拿一些诸如王者、贵族、至尊、奢华等没有明确标准的概念来做文章,事实上是源自其房产项目内容与内涵上的空洞。”在惠州房产市场,据了解,确实存在所谓的至尊、贵族、奢华等等这些概念性的词语。

  律师:应对房产炫富广告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章第三条明文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对此,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红霞认为,房产炫富广告的危害后果基本可归结于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背了社会公众认可的公序良俗,与国家和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悖。

  陈红霞认为,目前引起广泛争议的房产炫富广告作为一种民事行为,也应遵守民法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以此明确优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序良俗,并对违法广告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陈红霞说,炫富广告发展成为一类社会问题,并且符合违法行为的构成时,法律介入是必需且理所应该的。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贫富分化日益加剧的社会结构急剧转型的历史时期,妥善处理各类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消除已经产生的社会公众的仇富心理,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而对房产炫富广告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则体现了法律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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