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保户仍可申请临时救助 |
| 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秀芬做客行风热线,申请低保问题成关注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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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city.hz0752.com 2007-5-24 10:46:37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 (记者郭秋成 通讯员曾焕添)昨日上午11:00-12:00,惠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秀芬做客由惠州市纪委、惠州市监察局、惠州市纠风办与惠州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就听众提出的街头乞丐如何治理,贫困户如何申报低保与福利彩票收入用途该如何增强群众监督等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申请低保问题一度成为听众关注焦点。 多数乞丐不愿接受救助
昨日上午,行风热线刚一接通,就有听众打进电话反映惠州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增多影响惠州市容的问题,对于此种情况,询问陈秀芬副局长该如何进行救助、治理?
陈秀芬副局长称,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不能强制救助。目前,惠州市区的人人乐、汽车总站都是流浪乞讨者的聚集地.惠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也曾多次劝说他们接受救助,因为他们在街头乞讨或捡破烂可以获得部分收入,多数人都不愿意接受救助,该问题成为管理难点。
另据陈秀芬副局长讲,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治理应当由民政局、公安局和城管办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这样才可能最终将问题解决好。 低保户可以同时申请“临时救助”
昨日上午,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居民钟先生打通行风热线电话反映家庭贫困问题,希望政府部门能予以帮助。钟先生说,他一家四口,妻子患腰椎间盘突出病,无法外出打工;两个孩子一个读初中、一个读小学,家庭生活全靠吃低保(月280元)和他一个人跑摩托车载客维持。跑摩托车载客月收入五六百元,加上全家人领取的低保金280元,家庭月收入总共也就八九百元。而老婆每个月吃药就要花两三百元,再加上孩子读书开支,家庭生活捉襟见肘。
陈秀芬副局长说,根据钟先生反映的问题,他家领取的低保金应该没有问题,低保金领取是按低保标准扣除家庭收入的实行补差,惠东城镇低保标准212元/月,钟先生全家4人,收入达不到848元、补足848元,按照他的反映每月摩托车载客收入有500多元,低保补280元是合理的。陈秀芬副局长对钟先生反映的问题表示关注,她建议钟先生在领取低保金的同时,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同是孤寡老人为何救助金不同?
节目中,一位老家惠东安墩的男子打进电话反映,前段时间,他回老家,看到本村一个70多岁的老人生活困难,虽然他有两个女儿,但都已出嫁。由于两个女儿家庭生活困难,无法接其一起居住,现在他只能靠每月领取90多元低保生活。听说,本村有些孤寡老人可以每月领取近180元救济,为什么同是孤寡老人,领取救济金却不同?
陈秀芬副局长回应说,该听众反映领取较多救济金的孤寡老人可能是五保户,按照惠东的五保供养标准是179.4元/月,所以每月可领近180元。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五保户必须是“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以,该村有两个女儿的那位老人,虽然其女儿已出嫁,仍不属五保范围,生活困难只能通过低保给予救济。 知青没有定期补助政策
昨日上午,还有一位自称是知青的朋友打进电话,说自己回城后安排到供销社,前几年下岗,现在差不多60岁了,单位没有帮买社保,自己也没有收入。想了解一下,民政部门对他们这样的知青有何补助规定?能否给予定期补助?
陈秀芬副局长说,目前,民政部门还没有收到对知青给予定期补助方面的有关政策依据,也没有此项资金可作安排。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下岗职工,可以家庭为单位,向当地镇政府民政办提出低保申请,获审批通过后,由民政部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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