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报讯 (记者 任旭东) 日前,惠州市惠城区举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会议,提出将在7月20日前,全部拆除D级危房;11月底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据初步估算,此次共需资金约2213.32元。
7月中D级危房全拆除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
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2007年7月20日前全部拆除D级危房,200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据了解,按D级危房拆除费每平方米约20元、新建每平方米约1000元,C级危房维修加固每平方米约250元估算,全区拆除危房23672平方米、新建15354平方米、维修加固21983平方米,初步估算共需资金约2213.32万元。广东省财政补助930万元,惠州市财政补助122.832万元,惠城区配套投入约1160.488万元。采取补助各镇(办)的办法:给予一类镇(办)新建每平方米补助650元,其余不足部分及拆除、维修费用由该镇(办)承担;给予二类镇(办)新建每平方米补助650元、拆除每平方米补助20元、维修加固每平方米补助25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该镇(办)承担;三类镇承担该镇危房拆除所需经费,其余新建、维修费用由区财政投入。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据了解,惠城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领导为副组长,教育、财政、建设、国土、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改造小组指出,按照《惠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危房改造工作,或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违规操作造成安全等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迟工期的,对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或弄虚作假、套取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以及产生新教育负债的,必须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惠城区教育局局长王镜林表示,这次危房改造全省的总目标是:200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现有C、D级危房改造工作,惠州市要求2007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将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及片完小(片区中心小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拟撤并学校的危房原则上不再维修、建设,将其资金安排到中心小学或片完小,集中力量做大做强片区中心小学。据调查,现在可拆除的D级危房有38栋,这些危房应在秋季开学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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