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惠州讯 (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黄海)原定于10月1日停止办理驾照恢复业务的惠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因不少被注销驾照逾期未办理恢复手续,不得不再推迟一个月,驾驶人可在本月31日前到车管所办理恢复业务。车管所负责人说,目前被注销驾照还以每月500个的速度增长,截至目前,全市仍有11000份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的驾驶证。
由于此前不少人的驾照在年审时因自动升为高一档准驾车型(如C升为B1)等原因,需一年年审一次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不少人不懂得这一规定,于是被自动注销。日前,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让已经被注销的驾照所有人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恢复驾照,并多给3个月的办理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必须在1年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否则系统将注销其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就要重新按照驾驶员初学程序,考试合格才能重新领证。
据悉,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驾驶证的司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原件,到惠州市车管所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恢复手续条件,符合条件的,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后可予以恢复。从11月1日起,此次驾驶证的恢复业务将彻底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