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管春枫)昨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惠州市淡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27名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对规划的内容提出不少疑问,最后以15票赞成票“惊险”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原则同意该规划,并在决议中添加“规划实施情况,市政府应每年底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的内容。
淡水河和淡澳河“两河”治理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多年来,省、市人大代表多次提交议案,要求对两河严重污染进行治理,去年,省人大将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淡水河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案办理。
今年4月6日,惠阳区正式启动淡水河、淡澳河“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总投资约38亿元,分期建设,首期整治惠阳城区的8.5公里河段,投资9.3亿元。
此次《惠州市淡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淡水河、淡澳河在惠阳城区内的河段,共约29公里,规划内容包括水污染处理、防洪减灾和环境景观规划三部分。
该规划在市人大常委会最后形成的决议中获原则同意,并在决议中增加要求规划实施情况,市政府应每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该决议表决时,在与会的2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获得了15票的赞成票,9票弃权票,另有3人未按表决器。
四大疑问
◎是否与深圳衔接
据省环保局的报告表明:淡水河污染的源头80%来自上游的深圳市,与惠州交接断面水质已超过Ⅴ类标准。
在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规划是否与深圳的治理规划衔接,以及是否能达到规划中描述的成效提出疑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就和认为,现在的规划是惠州“一厢情愿”,规划编制单位应该搞清楚深圳的规划如何,并与深圳的规划衔接好,惠州开展的治理才有效果。如果上游继续排污,下游治理再努力,“也只是无用功”。
◎规划是否全面
在审议时,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对该规划是否全面表示怀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黄光认为,该总体规划不全面,有着明显缺陷。“既然是淡水河流域整治的总体规划,为何只规划了惠阳区,而大亚湾区内10公里左右的淡澳河却没有规划?”他认为,该规划还应顾及淡水河的主要支流,如坪山河等。此外,淡水河流域整治应加强各级政府间的协调,不仅是惠阳区,大亚湾区和惠城区也应参与治理。
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李启明在向会议作该规划的初审报告时也表示,规划中关于支流治理的内容不够,需要进一步充实。他在报告时说,综合整治不仅要解决淡水河、淡澳河干流的问题,还要把整个流域的各主要支流整治综合考虑进行。
◎资金如何保障
按照市政府此前颁布实施的治理方案,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的资金按属地负责的原则筹措。资金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盘整治污土地筹集资金,二是引进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BOT和TOT模式引进社会资金,三是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四是争取省环保、水利部门的专项经费支持。
昨日的常委会会议上,不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整治淡水河流域污染,仅靠惠阳区投入资金远远不够,市政府应有所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挺青认为,应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淡水河流域下游惠州段的污染,要由上游深圳市出钱来治理,这样才会引起深圳方面的更大关注。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钟建环认为,该规划缺乏保障措施,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对未按规划投入资金进行治理的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材料应提前发放
在昨日的会议上,此次规划的编制单位对规划报告进行了介绍,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张新云则认为,这份规划书的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知道得太晚。
她说:“这份规划报告我们上午9点开会时才在会议室看到,我们不是专家,如果能提前发给,我们就可多了解和调查,审议时就能提出更好的建议,希望下次审议时,提前把材料发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副市长表态
列席会议的市委常委、副市长黄锦辉表示,规划中不完善的地方,将会细化到总体方案中去,惠州开展的治理工作,也会与深圳加强沟通,在资金保障方面,“省里补多少,市里就配多少”。他相信淡水河流域的治污会“积小胜为大胜”。
《规划》中部分近期任务
●2009年底前,建成惠阳古屋污水处理厂二期(4万吨/日)、三和开发区(2万吨/日)和新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并投入运行,完善惠阳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2008年底前依法关闭土湖断面以上的合丰、明记等6家皮革厂。
●2008年底前完成流域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厂清理工作。
●2009年底前完成淡水河、淡澳河清淤工程。
●2009年底前依法关闭淡水河惠阳境内主要支流如坪山河、横岭河、沙田河及布仔河沿河流域的皮革厂、印染厂等重污企业。
●2008年至2009年,购置环境监察监测设备,加强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并完成重污染企业视频数字在线临近系统建设。
●通过达标排放,中水回用、清洁生产和关闭不达标企业等减排措施,到2009年底各老污染企业工业废水COD排放量比2006年消减15%至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