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违章市民接受现场处罚。本报记者陈伟斌摄
本报讯(记者 郭秋成 通讯员 邓闽榕)今年是惠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年,为提高惠州市区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遵章率,惠州交警部门经过2个多月的设点现场宣传教育后,目前行人违章行为有所减少。从昨日起,交警部门开始对违章的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首日开出罚单823张。
[现场]违章者排“长龙”交罚款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惠州大道三新路口违章处罚点看到,正在接受处罚的单车、助力车、电动车已经排起了长龙,行人违章者也站了长长一排。
据现场值勤民警介绍,以上违章者的违章行为主要表现在闯红灯或不按车道行车。根据《交通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行人闯红灯可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可处以20元罚款。
记者观察发现,尽管前方有交警值勤,仍不时有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都一一被值勤民警拦下,带到处罚点接受处罚。据了解,从昨日上午9时15分到10时30分,仅三新路口违章处罚点就对40多名违章者进行了处罚,由于违章行人和违章机动车驾驶人比较多,急于赶路的违章者不断催促民警,提高处罚效率。
[反应]行人闯红灯自觉很惭愧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接受处罚的市民对违章罚款表示理解。现场执法民警每开出一张罚款单,都会耐心地告知其因何违规,并提醒今后要遵章行路;处罚结束,再送一份相关宣传资料给违章者。
新惠州人黄先生说,自己是因闯红灯违章的,当了解到民警是在为惠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做这份处罚时,自己感觉很惭愧。四川民工钟先生也因闯红灯而被罚款10元,钟先生说,自己加了一晚上的班,早晨买过菜后,因回家心切,来到三新路口就闯红灯了,造成了安全隐患,他表示今后一定改正。
从惠州大道交通安全处罚点到云山交通安全处罚点,从云山交通安全处罚点再到人人乐交通安全处罚点,昨日记者走访了四五个交通安全处罚点,虽然每处都在对违章者进行处罚或批评教育,但违章者与警察“顶牛”的现象却没有,仅有个别市民对“掏钱买教训”感到不解,误认为民警是故意在“整人”。
[战果]两月纠违章2.5万人次
昨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政委许来育还到全市各道路交通安全处罚点进行了检查。许来育说,为提高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遵章率,从今年年初开始,交警部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集中整治。从3月5日起,惠州交警部门分别在市区人人乐、滨江公园、江北丽日,三新,陈江、惠环等地设立了10个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逢周一、三、五开展集中宣传,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行为进行现场纠正。从3月5日至今,10个宣教点共纠正违章行为2.5万人次。
■交警呼吁
市民加强“自我学习”
昨日上午,记者从民警给违章者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上看到,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的行为多达80条,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以罚50元,轻微违章最少处以10元罚款。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最终目的,他们希望通过罚款或批评教育,能够真正提高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遵章率,市民对闯红灯、横穿马路等普通的违章行为都比较了解,但对于单车不能带人、非机动车经过斑马线需要推行等规定,尚且不是十分熟悉,对此交警部门将会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交警部门也呼吁市民加强对道路安全规定的“自我学习”,以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
■市民建议
无非机动车道路段应靠右走
昨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下埔等地的个别路段,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不知道驾驶非机动车经过那里是否会遭到罚款。市交警部门回应说,市区部分道路确实没有非机动车道,市民驾驶非机动车经过上述路段应当尽量靠右行走,类似情况,暂不做处罚。
在处罚现场,一名驾驶电动车违章的女士建议,交警部门最好能在市区的电动车行、助力车行放些宣传资料,让商家卖车的同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购车者手中,这样或许能减少一些违章行为。该女士的建议得到了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队长李俊的肯定,他表示今后将考虑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做到辖区的各车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