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延迟交楼6个月,何先生和15个邻居一起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并获赔偿。但同时,这16户人家已经安装好的有线电视线被物业公司派人剪断,理由是这16户大家都未交安装费。(12月1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而实际上,这个判决上还有另一条:依据去年12月26日生效的惠州市物价局文件,这些业主入伙时不必按照开发商要求缴纳燃气初装费和有线电视安装费。但从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安装之前就交了钱给施工单位的,个别的住户不交钱施工单位也不答应。”所以除了剪断,物业公司似乎也没办法。
不过,这物业公司已足够坦率了,倒是敢作敢为。哪像北京那半夜拆迁的,等天亮发现,房子已经被人拆了,要不是警察神勇,抓着一个拆房的工人,连谁拆的都不知道。不过,这工人和拆迁户无怨无仇,却在夜里“孤身”一人前往拆掉几十户人家的房子,实在令人稀奇。更稀奇的是,连警察都相信,半夜拆房与公司无关。
这事不少见。派出所里打死了人,基本上是协警干的。电视台播了纸馅包子的新闻,也是临时工干的。这房产公司半夜拆人祖屋,也是农民工干的。总之,一切见不得光的事,都是那些边缘人干的。可气的是,有人敢干却没人敢承认。
所以,面对惠州这家物业公司断人有线电视的坦荡荡和浩然正气,倒令人生出些许尊敬来。因为这不合理的收费,确实并非物业公司所为,它们只不过是一个被动的加害者。面对市场上的惯例,它只能如此作为才能生存,否则它可能拿不到这个小区的管理合同。
但是,并非无奈的加害者就可以免罪。对于物业公司这样“有组织、有预谋”地组织员工侵犯业主私产的事实,我们表示强烈的愤慨和抗议。虽然业主私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但《物权法》也表达了保护的意思。以公司之力对付单个的业主,胜之不武。敢于公开承认,更说明其对法律的藐视。当然,藐视法律和法院是正常的,因为法院经常说了不算,别人不太理会倒也正常。物业公司也是聪明人组成的,并非只有农民工和保安,虽然干坏事的似乎只是保安和农民工。
不过,对于这样的公司,现在的法律和市场如果不能作出相应的惩罚。那么我只能说,黑手已经笼罩了这个行当。当半夜拆房溜瓦之类的行为带来拆迁的顺利进行、剪断有线电视的行为带来业主的妥协的时候,黑手已经证明了它在社会中的价值比法院判断更大。
或者说,我们可以打一场漂亮的官司,却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一个业主愿意和物业公司打一场官司,他最终将发现,自己赔上全部的财力和精力、以及精神健康,也不见得就能成为权益上的赢家,最可能的后果是,赢了官司、输了利益。正所谓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在黑手面前,再漂亮的官司,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朱子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