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汕公路惠州段的陈塘收费站既扼住了县域经济的“龙脉”,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又增加了物流成本挡住了投资,数年来一直是当地老百姓、企业老板和人大代表炮轰的对象,可炮轰了几年放的都是空炮,都未能撼动该收费站继续收费。近来终于看到点儿撤站的曙光,省人大已将《建议撤销广汕公路惠州段陈塘收费站》的建议列入今年三位副省长督办的五件重点建议中,由副省长佟星负责督办,今年11月将给代表具体答复(7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在权大于法的体制语境中,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许副省长一出马就能摆平了———可从新闻来看,副省长也只是答应“11月给代表具体答复”,并没有承诺就会撤销收费站。如果不切断政府部门对收费站的利益依赖,不理顺政府与收费站的利益关系,即使副省长出马也很难撤销收费站。从南到北,各大城市这样无耻无畏的“收费钉子站”太多太多了:又是公民起诉、又是教授、又是官员干预,堪称“最牛钉子户”的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站被炮轰了几年都没能轰下来;成都新都区处于收费站的包围之中,收费站也像惠州这样既影响了百姓出行又影响到了投资环境,当地官员在利益阻碍之下没有办法,只好修了一条绕行的免费公路来解决这个问题,收费站屹然挺立无人能撼。
来看看陈塘收费站为何屡轰不撤,官员的解释是:因管辖权不在惠州,在陈塘收费站的处理上,市、县两级政府的确有心无力———这不过是在推卸责任罢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私利上。如果政府与公路收费间没有利益关系那还好说,但如果政府深陷于公路超期收费的利益陷阱中就不好办了。从中国的治理实践可以看到,即使再坏的事情,如果政府在其中享有巨大利益,向来都是最难治理的。再严厉的法律和政策也得政府去执行,政府怎么会轻易放弃某种既得利益,怎么会依法向自己的私利开刀,于是陈塘收费站问题就成了老大难问题。
表面上看许多收费站的获益者是企业,其实不然,地方政府实际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利益角色。首先,许多超期收费的公路并非企业经营,而正是政府在“收费还贷”的名义下收买路钱,那些收费很多都直接进入了政府部门的“小金库”,成为政府取之不竭的财源———正如“养路费”在不少地方已成为“养人费”一样,公路收费也已成为许多政府的“养人费”。然后,即使是“经营性公路”,其中也有政府的利益,许多“经营性公路”都是由“政府还贷路”转变而来,政府部门或官员个人从公路收益权的转让中获得了相当多的利益,以至如今不得不纵容企业超期收费。还有,当下许多收费公路的贷款、还贷等情况完全是一笔糊涂账,许多部门在暗箱操作中攫取着许多见不得阳光的利益。显然,陈塘收费站中也纠缠着许多说不清、见不得阳光的利益。
正因为牵涉诸多部门的私利,很难对副省长督办有多高的期待。
□曹林(作者为中国青年报编辑) |